16、注重专委会调研成果的转化利用,在沟通、反馈机制建设上加大力度,促进政协专题调研成果在党政部门决策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17、不断探索活跃专委会工作的活动方式,通过专题调研、学习座谈、举办论坛、对口视察、考察联谊等形式,增强专委会工作的吸引力和委员的参与面,开创生动活泼的工作局面。 六、切实做好提案、视察、信息和文史等经常性工作 18、认真贯彻《提案工作条例》和《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切实帮助委员知情知政,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省情、民情,提出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可行性的提案,提高提案质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督办活动,促进提案的落实。着眼于促进提案的落实,创新机制,推动提案工作不断发展。 19、认真贯彻《视察工作条例》和全省政协视察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和改进视察工作。通过委员视察咨政建言,反映社情民意,开展民主监督。科学确定视察选题,制定视察年度工作计划,推动视察工作有序开展。精心组织视察活动,务求取得实效。不断探索创新视察的组织形式,突出界别特点,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注重视察成果转化,充分发挥视察在政协履行职能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作用。 20、认真贯彻全国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座谈会精神,提高信息工作水平。适时召开全省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会议,研究制订《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社情民意信息舆情汇集机制、策划和分析机制、跟踪和反馈机制、激励机制,提供具有人民政协特色特别是界别特色,反映各界群众意见的高质量信息。发挥委员在信息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本年度每位省政协委员至少要提供一条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发挥特约信息员的作用,发挥全省政协信息工作网络的作用,不断扩大信息来源,规范信息工作程序,提高信息刊物的质量。 21、认真贯彻全国政协文史工作座谈会精神,做好文史资料的征集、编辑和出版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省各级政协文史工作机构,制订切合实际的工作规划,组织史料的征集、研究和出版。要在继续做好建国前史料征集的基础上,广泛征集建国后的史料,做好库存史料的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探索文史资料工作为现实服务的新途径。做好《湖北文史》的编辑出版工作,协助做好全国政协安排的专题史料征编工作。 七、创新政协工作 22、探索界别活动的组织形式,积极开展具有特色的界别活动。统一领导,依托各专门委员会和有关方面,建立界别活动机制和联系工作机构。明确各界别召集人,制定界别活动计划,根据界别特点和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坚持组织界别开展专题调研,以界别的名义在常委会议和全会上发言,提出界别提案,及时反映具有界别特色的社情民意信息,不断增强界别活力。 23、落实《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委员参加会议、活动的有关规定》,建立省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数据库,详细记载、完整统计委员参加政协的会议和活动、参政议政、履行职责的情况并适时通报,促进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体作用。 24、发挥计算机网络在政协组织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加投入,建设全省政协计算机网络,不断提升网络功能。建设好湖北省政协门户网站,为政协委员知情知政、参政议政建立快捷的信息平台。通过计算机网络,扩大政协的社会影响,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协工作的了解、参与和互动。 八、加强联谊和交往 25、认真贯彻执行全国政协的决议,努力完成全国政协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主动向全国政协汇报工作,争取全国政协的指导。认真做好全国政协组织来我省视察、考察、调研的配合和接待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