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市政协主席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该《办法》旨在激励委员运用提案形式参政议政,肯定委员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服务经济建设中取得的成绩。 此次评选的优秀提案是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的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八届二次会议提案。由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活动小组推荐,也可自荐。提案委员会对推荐的提案进行综合分析、筛选,提出初评意见,并报请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优秀提案标准即:提案的内容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提案提出前经过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或具有前瞻性,对长远规划和宏观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提案经过办理,所提建议基本得到采纳,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案的撰写符合规范要求。 据悉,市政协将对评选出的优秀提案进行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