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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活动小组: 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市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运用提案形式参政议政,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肯定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服务经济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市政协将对八届一次会议、八届二次会议的优秀提案进行表彰。现将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提案的标准 1、提案的内容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 2、提案提出前经过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或具有前瞻性,对长远规划和宏观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 3、提案经过办理,所提建议基本得到采纳,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提案的撰写符合规范要求。 二、推荐优秀提案范围及截止时间 1、推荐范围: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的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八届二次会议提案。推荐比例控制在5%以内。查询八届一次、二次会议提案目录请登录市政协网站。网址:www.djkzx.com 2、推荐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8月31日止。 三、评选方法 1、推荐: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活动小组分别推荐5—10件提案参加评选,也可自荐。 2、初评:由提案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情况,在充分听取提案承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筛选,提出初评意见。 3、审定:由提案委员会将初评情况报请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四、优秀提案推荐表报送时间 2008年8月31日前送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附:优秀提案推荐表(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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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于8月31日前报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