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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发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专项整治,规范安全生产市场准入,不断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状况保持了总体平稳、趋向好转的态势。各项生产性事故指标均控制在十堰市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以内。水上交通、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领域均无生产性死亡事故发生。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现代民主与法制,使人的生命和权利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要真正实现这种尊重,切实保护人的生命权、健康权不受侵害,现实安全保障环境还有许多差距,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认识缺乏深度,工作缺乏力度。个别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认识上还没有提高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习惯于一般号召,做表面文章,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会上强调的多,会后落实的少。对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缺乏真抓实干的力度。 二是部门监管职责不全面,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在乡镇、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没有层层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领导在安全管理中的工作职责,还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租赁经营企业和个体、私营、民营企业尤为突出。业主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忽视安全管理,制度不全,职责不明,短期行为严重。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设施缺乏,舍不得安全投入,隐患整改不到位。只赚自己的钱,不管别人的命,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侥幸心理严重,安全生产事故频发。 三是乡镇无安监机构,无专职人员,日常监管不到位。就目前而言,各乡镇办事处均无安全监管的专门办事机构,没有配备专职安全监管员,都是身兼数职的干部,只有管理权,没有执法权。而乡镇的企业、矿山、商贸场所多,农用车船数量大,无专门机构、专职人员、无专项监察业务经费。导致日常监管不到位。政府只能应付于“长假”、“两节”、“两会”期间的突击检查,下发的整改多,整改反馈少,复查验收消号的更少,难以掌握隐患整改程度,心中没底。 四是招商引资企业对安全监管工作配合不够。部分招商引资企业业主财大气粗,以创造投资环境为名,不愿接受安全执法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有的难以进入作业现场。有的对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定程序也不予接受,导致工程项目建成后,出现许多“先天性”隐患和难以弥补的法定程序和行政许可。 五是矿产资源乱采滥挖,开采无序。经2007年初排查,全市共有40余家非煤矿山,有20余家依法办理了《矿山开采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19家无证矿山按法定程序报请市政府已下文予以关闭,对非法生产提炼五氧化二钒的冶炼炉实施了爆破销毁。但2007年下半年,无证非法开采钒土、冰花玉、松香黄、铁矿石的行为猖獗,仅钒土、钒矿石就开采运输几万吨,使植被已履盖的青山多处出现了秃头,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同时,在矿山非法开采的地方也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六是农村建房安全监管失控。经济增长、农民增收,集镇建设和农民建房十分活跃。建筑施工又是不安全因素较多、技术性较强、易发事故的危险行业。无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自制吊栏、设计与施工不规范、脚手架、电线零乱、裸体施工的现象随处可见。由于机构改革,乡镇原有的城建站已被撤销,此项安全监督管理基本处于失控状态,随时都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