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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我市企业民营化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直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民营化后的企业从整体上看运行正常,发展后劲显著增强,以“四转”为核心的企业民营化改革为企业的发展创新了机制,增添了活力。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的困难,针对有关困难和问题谈一下个人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07年底,全市共有169家企业进行了民营化改革。其中:市属工业企业46家,商贸流通企业61家,乡镇企业62家。出售资产449029.79万元,清偿债务49548.3万元,化解债务39032.71万元。安置职工总数15035人,职工安置费总额25902.95万元。企业通过民营化改革,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比重明显增强,市域经济结构日趋合理。可以说,企业民营化改革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和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企业改制后虽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困难,其中既有共性的一面,也有个性的一面,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展环境不够宽松,政府职能部门服务有待加强。社会上对民营企业的歧视仍未彻底清除,一是改制后的企业正当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少数职能机构以管理为名经常到企业进行检查,扰乱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甚至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二是政策待遇不同。与驻丹企业相比,与招商引资企业相比,在税收、生产发展用地、交通、用电、信息获取、项目争取、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相比,民营经济得到的仍是“次国民待遇”。政策待遇不同挫伤了民营企业的积极性。三是政府职能部门服务有待加强。政出多头,多头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对民营企业而言,“只有被管理的义务,没有被服务的权力”。 (二)改制企业监督管理滞后。企业民营化之后,在支持、服务、引导的问题上企业反映较多,改制后的企业原主管部门也感到无所适从,时间一长就出现一些矛盾和相互推诿、多头管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导致一些部门都不愿管,都不想管,都不敢管,都不承担责任的局面。那么民企一旦有什么困难或需要解决的问题,就不知道找哪些部门。只好向工商联反映,工商联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代言人,也不是主管部门。按照《章程》有关规定:“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没有强硬的职能和手段,遇到企业反映的问题,只有向领导汇报反映,央求有关部门协调,甚至是“跑断腿、磨破嘴、厚着脸”,有时能督促一些问题的落实。有时是不了了之。缺少一个帮助民营企业协调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人才严重短缺,制约企业发展。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决定的因素。尤其是企业缺少人才支撑,就失去了发展的动力。一是我市地处鄂西北的山区,科研基地、工资待遇、生活条件等相对薄弱,客观上制约了人才的引进;二是很大一部分民营业主对人才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招揽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激励人才等方面缺乏思考。使得一些有技术、懂管理的人才纷纷外流。三是在借脑发展上存在着短视行为,有的企业,因为人才资源的匮乏,制约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四)融资渠道不畅,限制企业发展。资金缺乏一直是困扰和束缚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调查中,企业反映最多、最强烈的就是贷款问题。一是银行投放渠道单一,我市大多数企业都是在信用社贷款,面窄量小,难解发展之需。二是商业银行贷款难。由于受体制、贷款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县级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权限已越来越小,上级银行的审批越来越严。即使一些符合贷款要求的企业,也由于贷款审批手续繁杂而难以贷款,延误了企业正常运行,迫使企业寻求民间借款,增加了经营成本。三是担保公司的担保能量有限。我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成立于2005年,为全市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贷款担保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担保公司起步晚,担保基金有限,使有些企业急需资金而无法筹集,只能是“看米做饭”,错过机遇失掉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