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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7-8-6 15:24:11 出处: 作者: 编辑: 【字号
对我市城市环境卫生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刘玉琦

     根据市委工作安排,3月底,本人带领政协办公室有关同志深入到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所及有关城区办事处就城市环境卫生的治理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现状及原因

    城市环境卫生状况不仅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品牌和个性,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投资和融资环境。近些年来,我市加大了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力度,市容环境卫生面貌发生了很大改观。但是,城市暴露出来的管理体制问题、脏、乱、差问题等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城市卫生管理不到位,城市卫生总体状况较差。乱抛生活废弃物,乱倒垃圾的现象屡禁不止,马路市场、露天烧烤、占道经营、占道施工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反复回潮。城市道路破损严重,给居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群众很有意见。乱贴乱画、乱设广告、楼前楼后乱搭乱挂、门前乱停乱放、公共场所乱吐乱扔等问题的存在,饮食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高,小吃店、小商店防蝇、防尘设施不齐全,消毒设施不落实,特别是早市、夜市和大排档的卫生问题较多,不同程度存在着饮食安全隐患等。究其原因,只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城市管理体制不顺。从横向来讲,出现城市管理职责不清楚、任务不明确、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从纵向来讲,“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事实上往往是市里管理多,街道办事处管理少。

    二是环境管理和清洁人员不足。目前环卫所共有人员195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07人。道路保洁清扫人员达不到应有的标准。以丹江大道为例,按人平保洁1900平方米计算,应该上52名工人,现在只有38人,沙陀营路应上21人,现有18人,清扫队每天要做清扫保洁5次,人员不足造成人均承担的工作量太重,任务难以完成。还有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公益岗位工人的管理问题。清扫队中公益岗位工人就有145人,这部分人的工资在劳动就业局领取,在环卫岗位工作,造成了管理脱节,致使公益岗工人的责任心不够强,工作不太尽力,不能很好的服从管理,严重影响到路面清扫保洁质量。

    三是城市管理机制不完善。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没有落实,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主要责任是责任区和责任人,但从实际情况看,责任区和责任人履行职责不好,政府对其不履行职责的行为缺少硬性措施和刚性的手段。齐抓共管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相关机构齐抓共管意识不强,工作起来往往各自为战。市场化运行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缺少市场意识,政府还没有把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当作产业来经营,没有引入市场机制。

    四是宣传教育不到位,市民素质不高。部分居民的城市意识不强,公德意识较差,荣辱观念淡薄,陈规陋习较多,随地吐痰、横穿马路习以为常,甚至还有随地便溺现象,恶意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也经常出现。

    五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部分存在重城市建设,轻城市管理的现象,部分同志认为城市环境卫生是城市管理相关机构的事,没有认识到管好城市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没有处理好城市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六是投入不到位,设施不配套。目前,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投入数量和质量都满足不了实际需要,一些次要街路没有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社区小巷更是没有办法顾及。一些建筑工地和居民小区硬覆盖解决得不好,出现了甩泥带土现象。  

    二、对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几点意见及建议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社会工程,不仅是一个城市的“脸面”,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随着我市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大家对居住、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为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树立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工作、生活质量,必须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一)明确一个机构负责城市管理。一是按照“管理主体唯一,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明确城市管理责任,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由专门的城市管理机构对城市管理工作牵头拿总,负全责负总责,政府向一个机构问责。从城市管理实践和兄弟城市的作法看,鉴于市容管理和执法联系紧密,二者很难分开,应该将市容管理和执法交由一个机构,由一个机构履行市容管理和执法职能。同时,要实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把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主要权限交给街道办事处,真正体现城市管理的重心在办事处。  
   
    (二)落实市容环境管理责任制。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切实落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使责任区和责任人真正负起管理责任,对责任区和责任人不履行责任的问题,政府一定要拿出刚性的规定和硬性的措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责任要体现在各城区办事处,体现在机关、学校、企业等事涉单位,真正做到“谁的卫生谁管理”。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城市的积极性,形成公众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相关机构齐抓共管的管理大格局。目前,我市城市环境卫生不是由一个机构管理,而是由多个机构在管理,造成谁都管理谁又都不管理的局面。比如,露天烧烤、大排档、学校周边的游商散贩等问题,食品卫生、环保、工商、市容、行政执法机构从职能的角度都可以管,但从实际效果看,管理得不够理想。为了解决各个管理机构各自为战,单打独斗的问题,应由一个机构牵头,协调其它相关机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大格局。针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人员不足问题,借鉴一些城市的成功作法,在不增加机构、编制和人员的情况下,聘用城市管理协管员,采取城市管理依托办事处、社区动员和组织力量等方式来解决管理力量不足的问题。要彻底整顿流动市场,对街头市场、马路市场进行全面彻底的整顿,有店的必须归店。整顿施工场地,所有建筑工地都应实行封闭作业,所有的建筑材料不准在马路上堆放。各施工单位在办理建设手续的同时,必须与城市环境卫生部门签订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合同,并缴纳保证金。确保工程与环卫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审批,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四)要深化内部改革,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城市环境卫生作为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作为一种产业来经营,用市场的手段进行管理和动作,按照经营城市的思维,建议向社会公开拍卖环卫设施建设管理权,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环卫设施建设,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投资为主导的多元化投资新格局,解决环卫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的问题。深化内部改革,对大街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管理权可以实行招标承包。对垃圾运输车辆可以实行单车承包,对油耗、车辆维修费用、清运质量包干,节约归己,超支不补。对管理人员实行竞争上岗,目标考核。进一步落实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城市市容达标为核心的各项制度,加强城市建设和环境管理的法制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监督执法队伍,增强执法力量,执法人员应统一标志,持证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管理人员,应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建立考核制度,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以适应城市建设和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

    (五)解除公益岗位工人的聘用合同。改由政府出资,由环卫所来聘用责任心强,肯吃苦耐劳,热爱环卫工作的的人来做清扫保洁工作,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同时加大卫生费的收取和适当增加财政拨款,提高清扫人员的工作待遇。

    (六)强化市民环境卫生意识。通过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的墙报、公示板等载体,宣传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做到法律法规和规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市民遵章守法的社会环境。通过新闻媒体揭露曝光城市管理违规行为,达到从反面教育市民的目的。

    (七)加大垃圾清运费的征收力度,为市容管理筹措资金。去年,环卫所19位收费员征收居民卫生费117万元,占应收费的50%。现行征收方式效率低,成本高,是非改不可了。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和居民电费和水费捆绑收取的办法收取;二是下放到办事处交由各社区委员会征收。两种办法可以达到减少漏征、减少收费成本(仅环卫所19位收费员工资约20万元),提高收费总量的目标。如果运作的好,可为政府筹措市容管理资金130万元(直接收费增收110万元,减少环卫所19位收费员仅工资为20万元)。

    (八)加大对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投入。政府应加大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投入力度,要在主干道和次干道足量设置垃圾卫生设施,以保证设施的实际需,科学合理设置垃圾箱,方便责任人投放垃圾。加强对居民小区和建筑市场的管理,着力解决居民小区和建筑工地硬铺装不到位的问题。加大对城市道路建设的投入,确保城市道路的及时修复和完好。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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